本報記者 包興安
10月15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近年來,財政部天津監管局認真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和財政部黨組的工作要求,緊密圍繞黨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謀篇布局,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助力天津市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據財政部天津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上半年,為全面了解專項監管工作整改效果,選取與污染防治資金相關的9項專項工作,開展整改“回頭看”。從總體情況看,相關問題的整改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仍發現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項目中止或進展遲緩,中央資金長時間閑置。二是項目變更批復不及時或不及時履行變更手續。三是地方配套資金到位遲緩。四是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等。針對問題,分別向天津市財政局和生態環境局、水務局、規劃自然資源局下達了3份整改意見,并要求舉一反三,對同類問題一并整改。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時間表,并推動有關問題整改到位。
有關負責人表示,天津市作為北方冬季取暖試點城市,2017年—2019年,中央財政分3年補助30億元資金。為了準確全面了解這一重大民生工程實施效果,天津監管局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開展了專題調查研究。調研結果顯示,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推進,能夠按時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項目建成實施后,將對改善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發揮重要作用。但調研中也發現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區級財政難以承受3年集中建設的費用開支。二是建設資金籌措蘊含債務風險。三是先期運行使用的財政補貼發放不夠及時。為此,天津監管局一方面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多方籌措資金,防范和化解潛在風險,同時督促有關部門和政府及時兌付運行補貼,解除老百姓清潔取暖后顧之憂。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