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為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4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調整本市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放寬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提高補貼標準,進一步加快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征求意見稿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是放寬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請條件。市場租房補貼收入申請條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調整為不高于4200元,家庭住房和資產條件保持不變;
二是大幅度提高補貼標準,分六檔補貼。市場租房補貼標準考慮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場租金水平等因素,根據保障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水平,分六檔確定。除懷柔、平谷、密云、延慶外的其他區,2人及以下戶最高補貼標準2500元,最低補貼標準1000元;3人及以上戶最高補貼標準3500元,最低補貼標準1200元。懷柔、平谷、密云、延慶四區市場租金水平較低,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按全市標準的60%確定。
三是加大部分家庭市場租房補貼力度。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或患重大疾病人員以及家庭成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的,依申請可提高一檔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東城區和西城區家庭租賃城六區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賃合同依本市規定辦理租賃備案登記的,可提高兩檔市場租房補貼標準。上述家庭提高后的租房補貼標準不超過本市確定的最高補貼標準。
據悉,該政策實施后,北京市將進一步加強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定期開展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的資格復核和動態監管,重點對家庭人口變化、實際租住情況等進行核實,防范騙租騙補行為發生。
(編輯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