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分七個部分三十條,明確了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總體要求及重點領域的具體舉措。第一,解放思想,全面把握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目標任務。第二,推動制度集成創新,完善自由貿易港法治建設體系。第三,發揮審判職能,推動構建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政策制度體系。第四,保障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充分發展,推動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第五,支持智慧海南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第六,參與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第七,借鑒國際經驗,著力提升司法保障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國際化能力和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表示,《意見》的出臺具有如下重大意義:第一,樹立服務大局意識,全面部署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工作。第二,堅持法治先行,營造國際一流的自由貿易港法治環境。第三,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制度創新。
陶凱元表示,《意見》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指導人民法院,特別是海南法院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司法政策性文件?!兑庖姟肪o密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實際需求和發展目標,具有突出的針對性、創新性和國際性。第一,凸顯制度集成創新,推動完善自由貿易港法治建設體系。第二,體現海南特色,為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建設提供精準司法服務和保障。第三,對標國際一流,提升服務保障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