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見習記者 楊潔
1月19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在健全完善規則制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優化發展環境、增強創新發展能力、賦能經濟轉型發展、保障措施等六方面提出十九項內容。
其中在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意見》提到,加強金融領域監管。強化支付領域監管,斷開支付工具與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依法治理支付過程中的排他或“二選一”行為,對濫用非銀行支付服務相關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加強監管,研究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規范平臺數據使用,從嚴監管征信業務,確保依法持牌合規經營。落實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制度,嚴格審查股東資質,加強穿透式監管,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和關聯交易管理。嚴格規范平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督促平臺企業及其控股、參股金融機構嚴格落實資本金和杠桿率要求。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加強營銷行為監管,確保披露信息真實、準確,不得勸誘超前消費。
在優化發展環境方面,《意見》提到,降低平臺經濟參與者經營成本;建立有序開放的平臺生態;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在賦能經濟轉型發展方面,《意見》提出,賦能制造業轉型升級;推動農業數字化轉型;提升平臺消費創造能力。
(編輯 崔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