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潔
2月27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發布消息稱,為促進信用風險緩釋工具(CRM)市場健康發展,強化信用風險分散分擔功能,經廣泛聽取市場成員意見,交易商協會修訂形成《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經交易商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于近日發布實施。同時,交易商協會配套發布《關于完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業務參與者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細化具體要求。
近年來,CRM市場快速發展,自2018年以來年均復合增長率達49%,市場存量名義本金超1000億元,有效服務實體經濟融資,助力防范金融風險。目前,CRM參與者實行分層架構,核心交易商和一般交易商分別達67家和98家,涵蓋銀行、券商、基金、信托、保險、信用增進機構等不同類型。隨著參與者數量持續增長,一般交易商備案準備耗時長、核心交易商活躍市場作用不突出等問題逐漸凸顯。在當前金融市場深化改革背景下,交易商協會修訂《業務規則》并制定配套通知,旨在加強CRM參與者全環鏈管理,健全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引導交易商積極展業。
《業務規則》及《通知》重點完善了CRM參與者管理框架。一是將一般交易商備案優化為信息登記,提高入市效率,同時壓實核心交易商等參與者的交易對手方管理職責,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將風險管理的主動權更多交還市場。二是提升核心交易商管理要求,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加強核心交易商事中事后管理和能力建設,提升核心交易商的“含金量”。
交易商協會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動優化CRM市場運行機制和產品創新,提升自律管理和市場服務水平,引導信用衍生品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
(編輯 張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