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冀川)5月2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介紹了生態環境部在碳足跡管理方面的相關安排。
碳足跡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的特定對象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對象包括產品、個人、家庭、機構或企業,石油、煤炭等含碳資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跡就越大,反之,碳足跡就小。產品碳足跡是碳足跡中應用最廣的概念,是指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從原材料的生產、運輸、分銷、使用到廢棄等流程所產生的碳排放量總和,是衡量生產企業和產品綠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標。
裴曉菲舉例道,塑料袋的生產過程需要消耗大量的石油資源,使用塑料袋會增加碳足跡;太陽能熱水器利用太陽能進行加熱,不需要使用傳統能源,能夠減少碳排放,使用太陽能熱水器能夠減少碳足跡。
為加強碳足跡的管理,裴曉菲表示,生態環境部編制了《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擬于近期會同其他部委聯合印發,從產品碳足跡著手,完善國內規則、促進國際銜接,建立統一規范的碳足跡管理體系。
裴曉菲說,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加快研究發布電力、煤炭、燃油等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和碳足跡因子,為下游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工作提供堅實基礎,“全方位”“全鏈條”“全過程”推動碳足跡工作落細、落實、落地。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