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夏芳
9月25日晚間,*ST墨龍虛增利潤以及實際控制人涉嫌內幕交易案終于結案,公司收到了兩份來自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均吃到了來自證監會的罰單。
其中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所針對的問題,是山東墨龍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另一份針對的則是山東墨龍的控股股東張恩榮及一致行動人張云三。
根據公司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恩榮及其子張云三涉嫌內幕交易,被罰沒1.2億元。與此同時,因粉飾財務數據,山東墨龍被處以60萬元罰款,另有等18人也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
公告顯示,2015年以來,為了粉飾季度報告、半年報財務數據,山東墨龍在真實財務數據的基礎上,通過調增《借出明細表》中的銷售單價虛增暫估收入,同時少結轉銷售成本(包括暫估銷售成本和已開票收入對應的銷售成本),從而實現凈利潤的虛增。經上述調整后,公司2015年、2016年的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從虧損調整為盈利。其中2015年一季度凈利潤虛增2404.77萬元,2015年半年報凈利潤虛增8214.05萬元,2015年三季報凈利潤虛增1.05億元。2016年一季報凈利潤虛增6140萬元,2016年半年報凈利潤虛增1.52億元,2016年三季報凈利潤虛增2.27億元。
另外,證監會對于山東墨龍的控股股東張恩榮及一致行動人張云三違規減持一事進行了處罰。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張恩榮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張恩榮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625.9萬元,并處以4877.8萬元罰款。對張云三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434.35萬元,并處以4303.0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