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交所25日消息,森特股份監事謝莉違規買賣公司股票,上交所決定對其予以監管關注。
經查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間,謝莉通過上交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多次買賣公司股票。合計買入8次,累計買入3800股,成交金額62884元;合計賣出3次,累計賣出1800股,成交金額30607元。其中,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間,合計買入2800股、賣出1300股。在此前后,公司分別于2018年3月30日及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該監事上述減持的情況。
上交所表示,謝莉作為公司監事,其在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共計5100股,構成短線交易,違規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繳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1800股,未按規定在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在定期報告披露前30日買賣公司股票合計4100股,構成窗口期違規買賣股票。此外,謝莉上述股票買賣行為均未及時向公司報告,導致公司未及時申報其持股變動情況。
謝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也違反了其在《監事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