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三峽新材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錫忠家屬的通知,許錫忠因其個人涉嫌騙取貸款罪,被廣東省普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據公告,許錫忠直接持有公司2.07億股股份,并與公司第四大股東海南宗宣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第五大股東當陽市國中安投資有限公司為一致行動人,許錫忠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的股份合計占公司總股本的28.14%,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三峽新材表示,許錫忠所涉上述事項與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無關。為確保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公司將盡快召開董事會就現任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職期間作出相應安排。
公開資料顯示,三峽新材主營業務為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和移動互聯網終端產品銷售及服務。自2018年以來,公司凈利潤出現持續下滑。2018年、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分別實現凈利潤2.4億元、0.11億元、-5.91億元。
據公司9月23日披露,許錫忠被華龍證券起訴償還股票質押融資款項一案一審被判償還15億余元。許錫忠認為該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影響案件審理結果,擬提出上訴。
天眼查顯示,除涉及華龍證券起訴一案外,許錫忠還涉及兩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案件。
2019年12月13日,法院出具《贛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西朝盛礦業有限公司(許錫忠持股53.75%)、許錫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要求江西朝盛礦業有限公司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萬元并支付利息,許錫忠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20年7月20日,法院出具《海通恒信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與當陽市國中安投資有限公司、海南宗宣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要求凍結許錫忠等人合計4.22億元或等值其他財產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