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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7月16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該行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批復》。證監會核準民生銀行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億股優先股。
民生銀行此次優先股采用分次發行方式,首次發行不少于1億股,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其余各次發行,自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該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
民生銀行表示,公司董事會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證監會等監管機構有關批復的要求及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辦理此次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相關事宜。
(編輯 喬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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