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1日,北京市金融局發布關于打擊網貸惡意失信行為的公告。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要求,將對惡意逃廢債網貸平臺借款人、出險平臺失聯跑路的高管人員等典型失信人實施信用懲戒,逐步實現對所有失信人員的信用懲戒。
公告稱,無論網貸平臺是否正常運營,借款人與投資人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均受到法律保護,不會因網貸平臺是否倒閉而消失。請各網貸平臺借款人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對惡意逃廢債的網貸平臺失信借款人信息將納入征信系統,并通過網站予以公示。
此外,各網貸平臺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共同打擊逃廢債行為,幫助出借人追討債務,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跑路失聯等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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