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國證券報記者從多家券商獲悉,各地證監局向轄區券商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自評工作的通知》(簡稱《自評通知》),“證券公司支持引入中長期資金情況”“支持春節后平穩開市和應對新冠疫情工作情況”成為今年新加分項,聲譽風險首次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項下。
《自評通知》顯示,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A、B、C三類公司比例原則上分別為50%、40%、10%。相比往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A、B、C三類公司比例為“40%、50%、10%”,今年A類公司數量將增多。
17日前上報自評文件
上海證監局于7月13日向轄區內證券公司發布《自評通知》,要求證券公司有效組織和落實分類評價自評工作,于7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
中金公司認為,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結果將應用于風控指標及風險資本計算比例參考依據,監管資源分配及檢查頻率方面區別對待,新業務、新產品試點范圍和推廣順序依據等。對于證券公司業務開展,尤其是新業務試點及資本金使用效率方面,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結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加扣分項變化多
今年的加分項中,“證券公司支持引入中長期資金情況”“服務民企紓困、支持民企發展情況”“支持春節后平穩開市和應對新冠疫情工作情況”這三項的評價時間區間分別為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2020年2月至5月,均覆蓋國內疫情較為嚴重及市場大幅波動時期。
對于“服務民企紓困、支持民企發展情況”這一加分項,證券公司需要填寫評價期間通過“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資產管理計劃”等方式用于解決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實際投資規模,以及公司創設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支持民營企業發債規模。
在今年的自評工作底稿中,業內較為關注的“聲譽風險管理”被寫入B-1的扣分項自評表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