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為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金所對違反交易所規則的行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日前,中金所公布了2018年12月份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情況。
具體看,2018年12月份,中金所共處理異常交易行為11起,均為客戶(組)日內撤單次數超限。對上述行為所涉及的10名客戶采取了8次限制開倉自律監管措施,對2家會員采取了3次電話提示自律監管措施。
處理套??蛻舫謧}合約價值超過對應的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對應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戶凈持倉超過對應現貨市值行為14起。對上述行為所涉及的14名客戶分別采取了限期調整、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限制開倉等監管措施。
另外,《證券日報》記者通過梳理后注意到,去年,中金所共處理異常交易150起,包括客戶(組)日內自成交次數超限、客戶(組)日內撤單次數超限、客戶(組)股指期貨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對上述行為涉及的
2018年,中金所處理套??蛻舫謧}合約價值超過對應的標的指數成分股及對應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戶凈持倉超過對應現貨市值行為18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