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左永剛
2月22日,全國股轉系統新聞發言人表示,在2018年年報披露工作中將重點關注風險外溢性強、輿情關注度高、財務規范性存疑的公司,以及掛牌公司及其大股東利用資金占用、不公允關聯交易、違規對外擔保等損害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此前,全國股轉系統發布了《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今年重點關注重要事項、募集資金管理、公司治理、執行新準則、財務規范、保密要求等。
上述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關于做好掛牌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2018年年報披露工作主要新增了如下要求:一是強調掛牌公司應認真梳理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外擔保、資金占用、關聯交易等重要事項,規范財務信息披露。二是根據證監會發布的《會計監管風險提示第8號——商譽減值》的要求,督促掛牌公司進一步規范商譽減值的會計處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審計機構高度重視商譽相關風險。三是督促主辦券商、審計機構勤勉盡責,重點關注掛牌公司財務規范性、關聯交易公允性等問題,充分揭示風險,審慎發表意見。四是強調掛牌公司根據財政部修訂收入、金融工具等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以及全國股轉系統已發布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醫藥制造業等多個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理順準則適用的銜接,披露行業經營信息。
為了更好地規范掛牌公司年報披露工作,維護證券市場公開透明的秩序,全國股轉系統在年報通知中首次明確將對未按期披露年報的掛牌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給予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并記入誠信檔案,相關紀律處分信息將依法向社會公開,對掛牌公司今后參與資本市場活動將產生重要影響。這種處理措施將提高掛牌公司的違規成本,有利于督促其規范履行市場主體義務,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