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
          下載客戶端

          您所在的位置: 網站首頁 > 股票頻道 > 證券要聞 > 正文

          北交所發布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細則

          2021-10-31 00:47  來源:證券日報網 昌校宇

              本報記者 昌校宇

              為了規范保薦機構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的開展,壓實保薦機構責任,10月30日,北交所發布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細則》,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具體來看,保薦機構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前,應當與發行人簽訂保薦協議,明確雙方在保薦和持續督導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合理確定保薦費用的金額和支付時間。保薦協議簽訂后,保薦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承擔輔導驗收職責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保薦機構在推薦發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對發行人進行輔導,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除外。保薦機構輔導工作完成后,應由發行人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進行輔導驗收。

              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期間為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3個完整會計年度;北交所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證券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2個完整會計年度。

              保薦持續督導期屆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的,保薦機構應繼續履行募集資金相關的持續督導職責,如有其他尚未完結的保薦工作,保薦機構應當繼續完成。

          (編輯 孫倩)

          -證券日報網
          国产精品传媒99一区二区_国产高潮抽搐喷水高清_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AV蜜_国产麻豆剧传媒精品国产AV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證券日報APP

                  掃一掃,即可下載

                  官方微信

                  掃一掃,加關注

                  官方微博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