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6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疫情影響困難行業企業等金融服務的通知》(下稱《通知》),共提出12個方面42項細則。其中,《通知》提出,鼓勵銀行機構在受疫情影響的特定時間內適當提高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行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
《通知》提出,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銀行機構要及時滿足因疫情暫時遇困行業企業的合理、有效信貸需求,努力實現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信貸余額持續穩步增長;要充分評估疫情影響,通過安排專項信貸額度、調整績效考核、合理下放審批權限、實施優惠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等方式,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行業的信貸資源傾斜和保障。
《通知》提出,做好接續融資安排。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于受疫情影響嚴重的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困難行業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傾斜,并適當放寬延期期限。
《通知》提出,適當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鼓勵銀行機構在受疫情影響的特定時間內適當提高住宿、餐飲、零售、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行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幅度不超過3個百分點。銀行機構要及時將有關不良貸款容忍度管理制度調整情況書面報告監管部門。
《通知》提出,創新信貸服務模式。銀行機構要深入挖掘和有效利用涉企信用信息數據,增加對因疫情暫時遇困行業企業信用貸款的投放。鼓勵銀行機構優化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服務,依法合規發展訂單、存貨、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融資業務,加強與核心企業的合作,加大對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機構針對受疫情影響的特定區域、特定客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專項紓困信貸產品,幫助企業解決流動資金緊張等問題。依法合規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新技術開展流程和業務創新,積極發展線上金融,提高金融需求響應、審批、辦理速度。
《通知》還提出,發揮保險保障功能,提高保險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