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詩鈺
5月24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關于風電2020年實現與煤電平價上網的目標要求,科學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實現資源高效利用,促進公平競爭和優勝劣汰,推動風電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關于陸上風電上網電價,《通知》指出,將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改為指導價。新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全部通過競爭方式確定,不得高于項目所在資源區指導價。2019年I~Ⅳ類資源區符合規劃、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新核準陸上風電指導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34元、0.39元、0.43元、0.52元(含稅、下同);2020年指導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29元、0.34元、0.38元、0.47元。指導價低于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銷、除塵電價,下同)的地區,以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作為指導價。
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通知》指出,將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改為指導價,新核準海上風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確定上網電價。2019年符合規劃、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新核準近海風電指導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8元,2020年調整為每千瓦時0.75元。新核準近海風電項目通過競爭方式確定的上網電價,不得高于上述指導價。新核準潮間帶風電項目通過競爭方式確定的上網電價,不得高于項目所在資源區陸上風電指導價。
(編輯 才山丹 策劃 蘇詩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