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7月5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開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試點的通知》,在內蒙古、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陜西、甘肅、新疆等10個省份,對省級財政引導小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展的符合條件的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給予獎補,支持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發展。
《通知》表示,對納入試點范圍的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保費,在省級及省級以下財政至少補貼3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貼30%,對東部地區補貼25%。原則上,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縣級財政承擔的保費補貼比例不超過5%。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央財政出臺獎補政策支持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的具體舉措,對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體系,促進農業保險改革發展,助力農民增收和脫貧攻堅戰略實施具有積極意義。一是有利于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體系;二是有利于促進農業保險改革發展;三是有利于助力農民增收和脫貧攻堅戰略實施。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