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見習記者 楊潔
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此次改革是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從當前看,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表示,有序推動全部燃煤發電電量進入市場形成市場交易電價,將上下浮動的范圍擴大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用電多的高耗能行業市場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高耗能行業無序發展,會增加電力保供壓力,不利于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萬勁松表示,這次改革,明確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有利于引導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多上浮一些,這樣可以更加充分地傳導發電成本上升壓力,抑制不合理的電力消費、改善電力供求狀況;也有利于促進高耗能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于物價穩定。
(編輯 崔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