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4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為進一步增強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提升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規范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10條,從定義、償付順序、損失吸收方式、信息披露、發行定價、登記托管等方面,明確了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的核心要素和發行管理規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有序組織發行工作提供了依據。
國際上,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是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實現總損失吸收能力達標的重要工具,已得到廣泛運用,發展較為成熟。從我國實際看,推出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是支持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滿足總損失吸收能力監管規則的必要措施,對提高大型商業銀行服務實體經濟和風險抵御能力、增強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具有積極意義。
下一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加強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的監督管理,指導我國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和防范金融風險,合理安排發行工作,有序提升總損失吸收能力。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