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國家發展改革委9月7日發布消息稱,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出臺實施《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
《總體方案》提出了將東莞打造成為兩岸產業創新發展的新引擎、兩岸科技創新合作的新高地、兩岸社會人文交流的新樞紐、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交流合作的新平臺等工作目標,具體部署了12項重點任務,主要聚焦產業、市場、民生三大關鍵領域。在攜手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方面,具體包括推進臺資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兩岸科技合作與交流基地、增強臺資企業科技創新動力、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在攜手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方面,具體包括深化產業鏈供應鏈合作、支持拓展國內大市場、攜手擴大對外開放。在攜手共建兩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園方面,具體包括加快建設兩岸交流合作平臺、暢通人才就業創業渠道、營造安居樂業優良環境。
“粵港澳大灣區是大陸開放程度最高、發展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粵港澳大灣區搭建臺胞臺商融入新發展格局、參與高質量發展示范平臺,探索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有利于整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對臺交流合作的優勢資源,共享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重大機遇,共創粵港澳大灣區美好未來。
(編輯 汪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