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間,廣信材料對外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東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航盛”)與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沃特瑪”)及其供應商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因協議中簽有保密條款,該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某公司”)于近日簽訂《債務承擔三方協議》。
據了解,本次清償債務涉及債務為公司控股子公司東莞航盛欠深圳沃特瑪的往來貨款2867.4萬元。三方協議顯示,深圳某公司以其所持深圳沃特瑪開具的電子商業承兌匯票2867.4萬元代東莞航盛償付欠深圳沃特瑪的貨款中的2867.4萬元,深圳沃特瑪同意接受此償債方式;東莞航盛以人民幣785萬元償還深圳某公司。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控股子公司簽訂債務清償三方協議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本次協議簽訂不需要股東大會審議,也不需要其他審批手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廣信材料表示,本次簽訂債務清償三方協議,東莞航盛以人民幣785萬元償還所欠深圳沃特瑪往來貨款2867.4萬元,利得2082.4萬元將計入當期損益,將會增加2019年度公司凈資產及利潤總額,具體金額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
此外,本次簽訂債務清償三方協議可以有效的減少東莞航盛存在的負債,減輕公司總體債務壓力,保護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