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鄭馨悅
中國船舶(600150)10月25日公告稱,公司于10月24日收到控股股東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轉來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委原則同意中國船舶本次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的總體方案。
據悉,本次資產重組內容為,中國船舶向中船集團、中船防務、中船投資等多方發行股份,購買它們持有的江南造船100%股權、外高橋造船約36.27%股權、廣船國際51%股權等資產。
中國船舶稱,此次資產重組有利于優化資本結構、積極穩妥加快推進市場化債轉股及船舶行業戰略性重組。
根據批復內容,本次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完成后,中國船舶總股本不超過44.98億股。其中,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華融瑞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軍民融合產業投資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和中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分別持有19.89億股、2.17億股、4855.88萬股、1.61億股、9264.15萬股、7983萬股、7971.05萬股、7815.74萬股、3947.46萬股和3888.38萬股股份。
公告中,中國船舶表示,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相關事宜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實施。公司將積極推進后續相關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