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廣州市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下發《關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產業和人才聚集,著力解決人才關心的購房問題,完善了人才住房政策,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經區認定的在黃埔區連續工作半年以上的各類人才,可不受戶籍限制,在黃埔區范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
二、在黃埔區工作,持有廣州市人才綠卡或經區認定的杰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園)長、名教師、優秀醫學專家、黃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黃埔區范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三、港澳居民在黃埔區范圍內、在中新廣州知識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廣州知識城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享受與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12月13日,廣州市南沙區政府網站曾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購買商品房的通知》,其中指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購房者,在南沙區范圍內購買首套商品房不受戶籍、社保和個稅繳存限制。
11月29日,佛山市也曾發布人才住房新政,成為本科及以上學歷者限購松綁后的又一樓市利好。
此次廣州部分放松黃埔區的限購,業內人士將其評價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一線城市中,首個限購“松綁”的主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