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吳奕萱
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來臨,寧波銀行在各級政府和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在全行范圍內開展“3•15”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活動,通過普及金融知識,強化廣大金融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寧波銀行將以營業網點為宣傳陣地,利用各網點LED顯示屏、液晶電視播放活動口號,展播《消費者八大權益》《防范非法集資公益宣傳片》《非法金融廣告識別》等宣傳視頻,在各網點開辟專區或宣傳專欄,擺放各類宣傳海報、折頁、金融知識讀本,并安排專人向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進行講解。
3月15日當天,寧波銀行將在水岸心境社區開展專題活動,通過表演金融情景小品《阿姨,您可千萬別上當!》,開展金融知識有獎問答,設立宣傳專點,扮演“金博士”卡通人偶形象等活動形式,向居民宣傳金融知識。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還將聘任社區居民作為金融知識宣講員,充分發揮社區金融知識宣講員的核心作用,建立金融知識宣傳長效機制,將金融知識深入到每家每戶。寧波銀行將以該類結對的金融知識教育基地為輻射點,延伸至其他多個社區。
寧波銀行還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要掌握基本金融知識,具備一定投資風險意識,自覺抵制非法金融廣告、非法集資、非法保險、電信詐騙等現象。在選擇投資產品時,要多思考、冷靜分析、了解產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的正規金融產品,避免盲目投資。樹立自我責任意識,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時要“自擔風險”,承擔正常的金融交易風險,提高自身的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
此外,客戶在獲得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時,若自身權益被侵害,可采取三種途徑維護自身正當權益,首先與金融機構自主協商解決,這是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解決爭議的基本方式,其次是通過投訴結束,包括向金融機構投訴管理部門、金融監管部門投、行業協會投訴,或向依法設立的第三方機構投訴,最后是訴訟與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有公平、快速、經濟、保密性強的優點,而司法審判具有權威性、強制性,是解決各種爭議的最后手段。
據了解,2018年,寧波銀行累計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活動上百場,受眾客戶16萬人,并榮獲寧波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授予的“優秀會員單位”、寧波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授予的“寧波市級金融消費教育基地”等多項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