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冰
持牌消金機構2023年首張罰單出爐。2月8日,央行長沙中心支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存在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下稱: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被罰款75萬元。而該罰單是持牌消金機構2023年首張罰單。
同時,該張罰單實施了“雙罰制”,對機構和相關負責人均進行了處罰。時任長銀五八消費金融風險合規部貸后中心主任胡少成、風險合規部總經理唐小杰分別被處8萬元罰款;風險合規部大數據中心主任許洋、風險合規部員工朱虹分別被罰7萬元。
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與個人信用信息查詢采集相關,屬于金融機構違規的高發領域。在他看來,針對消費金融機構該領域違規行為的處罰將常態化。
公開資料顯示,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正式開業,是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的湖南首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由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網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長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
需指出,這并非長銀五八消費金融首次被罰。2021年7月份,湖南銀保監局公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被處以罰款30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監管正在加大對持牌消費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在2022年,招聯消費金融、四川錦程消費金融、北銀消費金融、小米消費金融等多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均曾收到罰單。
綜合來看,消費金融機構被罰原因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二是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管理有效性不足、對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三是貸后管理不到位;四是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等。
“合規經營是當下持牌消費金融機構競爭力的體現。”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告訴《證券日報》記者,2022年以來,消費金融行業監管持續呈現高壓態勢,重點聚焦在圍繞信貸環節展開的合規要求,罰單數量及力度正在加大,反映出監管科技持續精進,違規機構已難以藏身,持牌機構應繼續以合規為底線穩步前行,不斷完善自身的風險管控機制等。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