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閆晶瀅
在丹東港多只債券發生違約后,近期“13丹東港MTN1”的主承銷商發布公告,披露丹東港相關債券違約后續事項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13丹東港MTN1”的訴訟律師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已基本完成投資人訴訟材料的準備工作,計劃于近期啟動立案程序。此外,主承銷商在5月10日組織了發行人與投資人的電話溝通會。并且,關于丹東港資產被查封事項,主承銷商已督導發行人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資產被查封的公告》。
在后續工作安排上,主承銷商表示,將繼續督促發行人與債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溝通,督導發行人響應債券持有人訴求等;繼續跟進訴訟進展,保持與債券持有人及相關中介機構的溝通,及時向債券持有人告知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做好關于“13丹東港MTN1”違約后續進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今年3月份,作為“16丹港01”和“16丹港02”的受托管理人,萬聯證券率先對丹東港提起訴訟。萬聯證券稱,其與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代表債券全體持有人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書》及書面證據材料,并獲法院受理。5月23日,丹東港發布《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資產被查封的公告》,稱收到遼寧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凍結丹東港36.86億元銀行賬戶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資產。公告稱,該資產查封凍結事項可能使丹東港融資環境進一步惡化,對生產經營和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事實上,早在2017年下半年,丹東港債務問題就開始顯現。去年10月30日,丹東港發布公告稱,由于公司有息債務負擔重,短期支付壓力較大,“14丹東港MTN001”未能按期兌付本金,發生實質性違約。此后,“15丹東港PPN001”、“16丹港01”等多只債券陸續發生違約。Wind資訊數據顯示,目前丹東港發行債券中已有5只發生實質性違約,合計債券余額為54億元,主承銷商涉及3家券商、2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