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證券日報》記者日前從上交所了解到,2017年,上交所市場受益于大型優質發行人較多的發行人結構,非上市或掛牌公司債券發行人整體盈利水平顯著提高,營業收入及利潤規模均實現了大幅增長。發行人2017年共實現營業總收入34.81萬億元,同比增長約17.48%;實現凈利潤1.74萬億元,同比增長15.11%;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同比增長9.19%,扣非凈利同比增長29.30%,盈利改善主要來自于主營業務。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上交所將繼續推進有關工作,進一步提高年報披露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具體包括做好年報規則理解與適用的指導工作、廣泛吸納市場主體對年報的建議、持續優化應用XBRL編制模板、根據發行人信用資質嘗試分類監管。
“綜合以上措施,今年年報披露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持續改善。”上述負責人說,上交所應披露年報的非上市或掛牌發行人(含企業債券)共2426家,其中2332家發行人按規定于4月30日前披露了年報,準時披露率超過96%,相較去年同期繼續穩步提升。對未能及時披露的發行人,上交所發送了監管督促函要求限期披露,并根據實際披露情況對部分發行人進行了書面警示。
上述負責人介紹,與往年相比,今年上交所公司債券年報事后審核工作基于風險和問題導向,繼續深化對發行人償債能力相關信息的監管,并適當查閱和比對發行人其他公開信息,著力提高公司債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針對性和準確性。一是加強對發行人所從事業務及行業的針對性問詢;二是重點關注發行人的融資能力及流動性情況;三是聚焦往來占款及其對發行人現金流的影響;四是強化對發行人主要資產價值及變現能力相關信息的審核;五是加強對發行人治理結構及規范運作事項的監管。
上述負責人介紹,今年上交所共對42家公司債券發行人進行了監管問詢,要求限期補充披露或整改,切實提高年報信息披露質量。目前,相關發行人已基本按要求完成補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