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尚伃
4月12日晚間,券商再融資事項又有新進展,浙商證券可轉債、長城證券定增雙雙獲證監會核準批復。
其中,浙商證券于4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679號),就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批復如下:一、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70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6年。二、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嚴格按照公司報送中國證監會的募集說明書及發行公告實施。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長城證券也于4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686號),內容如下:一、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9.31億股新股,發生轉增股本等情形導致總股本發生變化的,可相應調整本次發行數量。二、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公司報送中國證監會的申請文件實施。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