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進“以監管會員為中心”交易行為監管模式建設
本報記者 姜楠
2018年5月,深交所聯合相關證監局啟動了對7家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專項現場檢查。這是自去年以來深交所第二次開展會員專項現場檢查,標志著深交所正式建立常態化的會員現場檢查工作機制,在加速推進完善“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行為監管模式方面邁出了更加堅實的一步。
據介紹,深交所常態化的現場檢查堅持問題導向,每年定期針對客戶異常交易行為頻繁、管理效果不佳的會員進行,今年下半年還將開展一次。本次檢查在內容上,重點針對2017年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典型問題與薄弱環節,并對會員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新規情況進行抽查,做到查深、查細、查透;在目標上,堅持以檢強規、以檢促改,增強交易所自律監管規則威懾力,推動會員對存在的問題追根溯源、改進完善,提升會員客戶管理的自覺意識和能力水平。同時,通過檢查還向會員宣講最新監管思路及要求,加深會員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對監管制度的理解認識,為后續相關規則發布實施夯實基礎。
本次現場檢查結束后,深交所將向相關會員反饋意見,要求其提交具體整改計劃,并對存在問題的會員采取相應自律監管措施,督促其切實整改、規范運作。深交所還將通過舉辦專題培訓、召開專題會議、走訪調研等多種方式,向廣大會員通報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引導會員對照自查、整改完善,不斷提高全行業客戶管理水平。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深交所認真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建立“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行為監管模式要求,積極履行一線監管職責,補齊制度短板,創新監管手段,建立健全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的現場檢查機制,持續強化對會員履職的監督問責,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交易所監管工作正逐步得到會員的理解、認同和支持,會員配合監管、主動接受監管的意識持續增強,會員與交易所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積極態勢已經形成。
此外,建立會員現場檢查常態化工作機制,是深交所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決策部署,強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面落實新修訂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相關要求,切實扛起一線監管職責,推動會員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守門人”作用的有力抓手,對于筑牢交易風險防控第一道防線,推進“以監管會員為中心”交易行為監管模式落地,推動會員歸位盡責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