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3宗中介機構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東方花旗未勤勉盡責案作出處罰,責令東方花旗改正,沒收業務收入595萬元,并處以1785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鄭劍輝、蔡軍強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依法對中天運所未勤勉盡責案作出處罰,沒收中天運所業務收入66萬元,并處以198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朱曉崴、李朝陽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依法對銀信評估未勤勉盡責案作出處罰,責令銀信評估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00萬元,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梅惠民、李琦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龔沈璐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證監會:督促各類中介機構恪守資本市場“看門人”初心
12月2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各類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投資經營活動的重要參與主體,其提供的保薦、審計、法律、評估、財務顧問等專業服務共同構成了資本市場建設的重要制度支撐,通過證券公司等市場中介機構勤勉、專業、審慎的核查工作可以有效防范各類欺詐行為發生,有力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進而推進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F實中存在個別中介機構罔顧法律責任和社會信賴,盲目熱衷業務招攬,片面追求業務規模,淡漠誠實守信,怠于勤勉盡責,忘悖職業操守,背棄市場信賴,為各類欺詐行為大開方便之門,必須嚴懲糾偏。證監會將持續以強有力的監管執法,督促各類中介機構恪守資本市場“看門人”初心,牢固樹立合規意識,堅持誠信經營,切實履行法定義務,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秩序,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會發布《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12月21日表示,證監會發布《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