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侯捷寧
3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于網下投資者參與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相關業務規則適用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交易權限并在協會完成注冊,且已在協會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中填寫帶有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證券賬戶(用于參與網下詢價和申購)的配售對象,可參與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并在精選層掛牌項目的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
通知要求,網下投資者參與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的,應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要求,深入分析發行人信息,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理性報價、合規申購,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使用他人賬戶報價;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同一配售對象使用多個賬戶報價;網上網下同時申購;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委托他人報價;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不符合配售資格;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獲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及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通知指出,配售對象一個自然年度內出現上述違規情形一次的,協會將其列入黑名單六個月;出現上述違規情形兩次(含)以上的,協會將其列入黑名單十二個月。配售對象在科創板、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全國股轉系統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黑名單期間不得參與科創板、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項目的網下詢價及申購。
另外主承銷商發現網下投資者在參與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中存在違規情形的,應于發現違規情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違規信息及投資者相關情況說明(如有)報送協會。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