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石運來
隨著新的《證券法》的頒布施行,我國資本市場進入了新的發展時代。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夯實資本市場發展基石,是落實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和基礎工程。4月7日,利用2020年山西轄區上市公司監管工作會議召開的契機,山西省上市公司協會向全體會員發出《山西上市公司提高質量啟動年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
據了解,今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四為四高兩同步”的轉型綜改總體要求,山西證監局自覺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放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資本市場治理能力的總體框架中去謀劃和推動,緊緊圍繞中國證監會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行動計劃要求,結合山西地方經濟實際狀況,明確了地方政府、監管機構、自律組織、中介機構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共同推動轄區上市公司質量提高的目標。
山西省上市公司協會在《倡議書》中總結提煉了上市公司要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披露信息,力求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等“十要十不要”,引導上市公司關鍵少數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推動上市公司圍繞“治理、績效、責任”的核心,不斷自我規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激勵會員公司共勵共勉、共同推動山西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夯實資本市場發展基石,為山西經濟轉型綜改,創新發展貢獻力量。
山西省上市公司協會負責人表示,山西省上市公司協會在山西證監局指導下,積極發揮自律組織職能,制定了山西上市公司提高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0年為啟動年,2021年為深化年,2022年為成效年)。
(編輯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