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侯捷寧
11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消息稱,為完善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促進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與地方證券業協會(簡稱“地方協會”)之間的調解合作,加強證券群體性糾紛化解機制的交流,分享調解工作經驗,中證協聯合江蘇省證券業協會于2020年11月5日在南京召開證券糾紛調解工作交流會。
此次交流會邀請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金融借貸審判庭庭長黃偉峰就“證券群體性糾紛集約化解的新探索”做專題報告。江蘇省證券業協會、上海市證券同業公會、深圳市證券業協會、河北省證券期貨業協會、浙江證券業協會分享了調解工作經驗。參會人員還圍繞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進過程中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中證協秘書長張冀華對會議進行總結,指出證券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離不開證券經營機構的積極參與、地方協會奠定的良好基礎以及法院、監管部門、自律組織相互協調。2020年9月,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責的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協會在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公司治理三位一體證券行業治理體系中的作用。開展調解工作是中證協與地方協會自律協調機制下多項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發揮行業自律管理優勢的一個重要平臺,中證協將從多個方面促進行業調解進一步發展,不斷完善中證協與地方協會糾紛調解協作機制。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