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11月30日,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苑多然在第二屆西城區企業上市主題交流活動上表示,一直以來,證監會立足增量優化,堅持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嚴把審核質量關,對企業信息披露質量、財務規范性、內控有效性等進行綜合判斷,全面把關。同時推行陽光審核,全面梳理和公布首發及再融資的業務若干問題解答,明確相關的審核要求,提升審核工作透明度,明確市場預期。不同板塊設置的發行條件存在差異,上市條件也根據各自板塊的特點進行了安排。審核標準各有側重,但共同點都是聚焦發行人的公司治理情況,是否能夠保證信息披露質量和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審核中共同關注的共性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發行人的規范運作情況。各板塊發行條件都對發行人的規范運作提出要求,發行人應具備健全及運行良好的組織架構,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被有效執行。業務運行要合法合規,發行生產經營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不存在相關領域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財務的真實性。發行人應當符合各板塊要求的財務指標,并按境內資本市場的規則要求做到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內部控制有效,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杜絕財務造假和粉飾、調節。為確保財務真實性,證監會采取“雙隨機”方式,定期組織開展在審企業的現場檢查,同時也根據審核中間發現的問題,安排問題導向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運行下來,現場檢查的效果確實對于發現企業的一些造假、不合規,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財務檢查重點關注發行人財務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財務造價或者粉飾,內控是否健全有效,財務基礎是否規范。
三是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審核關注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是為了防范發行人與競爭方之間相互讓渡商業機會或進行利益輸送,對發行人的獨立性和業務完整性造成不利影響。
苑多然表示,各上市企業應當提升對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公司治理底線要求,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中介機構要嚴格履行檢查、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督促發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水平,切實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作用。
(編輯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