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26日表示,為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夯實公司債券注冊制的制度基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近日證監會修訂發布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修訂內容主要包括落實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注冊制,明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注冊程序以及對證券交易場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機制,取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評級的強制性規定等。
高莉強調,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維護債券市場秩序。
主要涉及四方面內容
高莉介紹,管理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落實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注冊制,明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注冊程序以及對證券交易場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機制。
二是涉及證券法的適應性修訂,包括證券服務機構備案、受托管理人相關規定、募集資金用途、重大事件界定、公開承諾披露義務、信息披露渠道、區分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等事項。
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壓實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承銷機構和證券服務機構責任,嚴禁逃廢債等損害債券持有人權益行為,并根據監管實踐增加限制結構化發債條款。
四是結合債券市場監管做出的其他相關修訂。值得一提的是,管理辦法取消了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評級的強制性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是否評級由發行人自主決定。同時,調整了普通投資者可參與認購交易的公募債券相關要求,刪除了債項評級必須為AAA的規定,并引入了凈資產和發債規模方面的條件。
推動完善債市法規制度
管理辦法自2020年8月7日至9月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同步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征求意見過程中,社會各界對本次修訂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表示贊同。證監會對各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逐條認真研究,吸收采納相關合理意見,并進一步修改完善了管理辦法。
高莉強調,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繼續規范發展交易所債券市場,推動完善債券市場法規制度,強化準入監管,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責任,加強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維護債券市場秩序,不斷推動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助力提高直接融資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