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6月1日啟動2020年度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工作。
在中證協下發的《關于啟動2020年度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工作的通知》中,具體評估指標包括基礎評估指標、加分事項、扣分事項三個方面,評估結果由高至低分為A、B、C、D四類等級。
評估指標包括三個方面
本次評估的周期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評估口徑方面,中證協表示,母公司應當歸總子公司相關情況并進行統一報送,子公司包括投行子公司、資管子公司及投資咨詢子公司。
評估指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基礎評估指標,包括證券公司文化理念、制度建設、組織保障、文化宣導四大項、25個細分項?;A評估設定基準分為6分,證券公司文化建設情況不完全符合評估指標要求和/或證明材料缺失、不完整或不能證明相關評估指標的,自評時按對應的基礎評估指標或證明材料每項扣0.1分。
二是加分事項,包括證券公司文化建設保障措施及建設成效、推動行業文化建設兩個方面。券商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且能夠充分證明加分事項的,方可加分。
三是扣分事項,券商存在未按時完成文化建設評估自評、未如實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未公示文化建設相關文件及年度報告、道德標兵推薦展示工作組織不力、無故拒絕參與協會文化建設專項工作或薪酬激勵過于激進的,予以扣分。
存在這些情形不得被評為A類
關于評估結果,中證協表示,文化實踐評估得分=基礎評估基準分-基礎評估扣分總分值+加分事項總分值-扣分事項總分值。
值得注意的是,中證協明確指出,存在以下情形的券商不得被評為A類:
(1)證券公司或工作人員在展業過程中,存在不正當競爭、故意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等行為,被監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通報的;
(2)證券公司因文化建設存在問題或缺陷,被監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要求整改,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的。
存在以下情形的券商直接被評為D類,包括:拒絕或阻礙文化建設實踐評估;評估中存在隱瞞重大事實、提供虛假材料、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等情形的;公司治理機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失靈,反映出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存在重大問題或缺陷的;公司發生重大違法違規或風險事件,反映出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存在重大問題或缺陷的。
由監管部門最終確定不能被評為A類和直接降為D類的公司。
中證協表示,本次評估等級比例設置為A類10%,B類20%,其余為C類、D類。
記者發現,文化建設實踐評估結果將和證券公司分類評級掛鉤。中證協在《通知》中表示,協會將根據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結果,提出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評價企業文化建設情況專項加分建議并報送證監會機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