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4月1日公布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這些案例包括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操縱股票價格案,內幕交易案,拒絕、阻礙調查案等多種類型。案件涉及主體既有上市公司董監高等“關鍵少數”,也有中介機構等。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宜華生活、廣州浪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華晨集團、永煤控股債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時任中恒電氣董事長對抗證監會執法人員調查案等在列。
業內人士表示,監管部門聚焦關鍵領域,突出重大案件,切實加大違法成本,有效提升了執法威懾力,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對于“零容忍”,不僅說到做到,而且從嚴從重。
嚴打信披違法行為
嚴厲打擊資本市場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始終是證監會稽查執法工作的總基調。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數量最多,其中包括宜華生活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廣州浪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龍力生物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等一批市場關注度頗高的案件。
證監會強調,監管部門將持續嚴厲打擊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等信披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追究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違法責任。
華晨集團、永煤控股、勝通集團債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等成為“典型”。證監會指出,債券發行人通過編造虛假財務數據騙取債券發行資格,嚴重破壞債券市場信用基礎,必須嚴肅查處。債券發行人應當如實披露重要信息,不得掩飾實際償債能力,損害債券持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