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昨日發布《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下稱《保薦業務規則》)?!侗K]業務規則》以督促保薦機構歸位盡責、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為導向,進一步明確保薦機構的基本職責和執業標準,并于發布之日實施。
《保薦業務規則》主要包括健全保薦機構專業責任要求,細化規定廉潔從業自律管理要求,加強持續督導的工作要求,明確內部制衡、問責等規定,構建投行業務執業質量聲譽約束機制等五方面內容。
《保薦業務規則》明確,保薦機構履行審慎核查義務,對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保持合理信賴和職業懷疑,應根據發行人所處行業及發行人自身特點等情況,遵照《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等規定,采取必要核查手段進行印證,綜合判斷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內容是否存在重大異常,并列舉了“重大異常”的一般情形。
同時,《保薦業務規則》從內部控制、組織架構、人員管理、文化建設、禁止性行為等方面全面系統規定保薦機構廉潔從業相關要求,予以專章規定,進一步壓實保薦機構主體責任。
《保薦業務規則》還對保薦機構持續督導期業務提出勤勉盡責要求,細化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責任、人員配置、內部控制、履職方式等規定,并要求保薦機構報送持續督導階段費用情況。
根據《保薦業務規則》,保薦機構應建立并完善內控部門對保薦業務部門的制衡機制,同時建立并完善內部問責機制,強化保薦業務負責人、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保薦代表人、質控、內核等保薦業務全鏈條人員的責任意識。
此外,《保薦業務規則》明確了做好與投行業務質量評價機制、執業聲譽激勵約束機制、工作底稿電子化報送機制的銜接要求,推動形成專業為本、質量致勝、責任至重、聲譽至上的執業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