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俱備,新三板轉板制度離落地只差臨門一腳。作為新三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轉板機制充分發揮了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明確精選層企業可申請轉入科創板或創業板。這是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錯位發展的舉措,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差異化、便利化服務。
根據征求意見稿對轉板上市的規則安排,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是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應當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條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
對于轉板,市場關注不同板塊之間的估值差和可能由此帶來的跨市場套利空間。實際上,這些擔心大可不必。一方面,轉板上市是存量股份上市,不存在歷史上一級市場受二級市場影響的情形,市場預期會更加明確。企業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暫停資本運作,不必重復信息披露,可節約上市成本,有利于主業發展。另一方面,轉板上市與IPO的區別在于公開發行階段的不同,上市標準基本一致,精選層在交易規則、流動性水平、公司監管等方面與交易所市場趨同,與交易所市場具備相似的市場有效性,不會造成監管套利。而且,轉板上市是給企業的一個選擇題,不是必選題,轉板制度強化了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場的溝通聯系,并不會影響新三板的獨立市場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轉板上市服務對象主要是經過新三板培育成長壯大的公司,其轉板上市需經過公開發行、在精選層連續掛牌滿一定期限、符合交易所上市條件等多道門檻檢驗,不會出現大量優質公司快速轉板上市的情形。轉板機制不僅不會影響新三板市場生態,反而會促進新三板市場功能發揮。期待轉板機制的落地,能夠打通民營、中小企業成長壯大的上升通道,暢通投資機構退出渠道,形成符合投融資雙方需求的良好市場生態,激發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創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