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孟珂
近兩年來,我國綠色債券市場不斷創新實現了新的突破,市場制度、債券結構更加合理,越來越多的主體參與到綠色債券市場。根據新世紀評級統計數據,2017年,我國境內外累計發行綠色債券119只,發行規模合計2468.14億元,同比增長10.07%,約占全球同期發行量的28.97%,僅次于美國。
此外,目前我國綠色發展基金可以充分運用政府與市場的雙輪驅動,有效化解金融創新的資金瓶頸問題。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我國發展綠色債券、綠色基金主要有兩方面優勢:一是政府發展理念的轉變以及政策支持和引導。隨著我國對生態文明的認識日益深化,“綠色發展”已成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目前,我國各級政府發起設立綠色發展基金,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和綠色投融資體系的建設。這些發展理念轉變、政策支持和引導,成為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動力。
二是國內外金融機構和企業積極參與,對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的需求不斷增大。當前綠色債券市場的發展,已不僅限于境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內市場發行,而是全面擴展到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市場發行外幣綠色債券、國際多邊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綠色債券。另外,越來越多的企業積極創設綠色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目前,節能減碳、生態環保已成為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關注的熱門投資領域。
“未來綠色債券、綠色基金還有廣闊的發展空間。”黃志龍認為,綠色基金是專門針對節能減排戰略,低碳經濟發展,環境優化改造項目而建立的專項投資基金,可以用于霧霾治理、水環境治理、土壤治理、污染防制、清潔能源、綠化和風沙治理、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生態保護和氣候適應等領域。
黃志龍還指出,在支持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發展過程中,還需要注意兩方面問題:一方面是商業上可持續發展問題,商業和財務可持續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是綠色金融的第三方評價機制問題,綠色債券、綠色基金是否真正投向綠色環保產業,不應由金融機構來申報確定,而是由第三方獨立評價機制來確定,因此需要建立相關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