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劉偉杰
近日,備受矚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正式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引發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的熱議。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衛國表示,外商投資法草案是我國制度性開放的集中體現。草案總結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實踐經驗,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在“外資三法”基礎上形成,對外商投資的準入、促進、保護、管理等作出了統一規定,既彰顯了新時代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的決心和信心,也為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奠定了法律制度基本框架。
張衛國指出,我國改革開放40年的實踐充分證明,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鼓勵外商依法投資,是經濟健康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途徑。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迫切需要進一步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資投資促進機制,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認為,外商投資法充分證明中國毫不動搖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的初心從未改變,宣示了我國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改革的立場和態度,是我國推動新一輪高水平開放的法治宣言。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楊杰表示,制定外商投資法對國有企業將影響深遠,有助于國內企業改革創新,在全面開放新格局中實現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發展。具體體現在,一是有利于國有企業擴大合作,更好利用外資參與重組改制,加快整改進度,激發創新活力;二是有利于國有企業吸收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彌補技術管理等方面不足,加快實現從速度規模發展向高質量發展轉變;三是有利于國有企業在“走出去”時尋求對等待遇,推動構建更加公平的全球自由貿易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