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見習記者 楊潔
據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月13日消息,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到,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使監管對違法失信者“無處不在”,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
《意見》明確,到2022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機制,對轄區內全量企業實施科學分類,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中常態化運用。到2023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的有效結合,建立健全適用于專業領域的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市場監管系統全面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有效實現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努力做到對風險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
《意見》要求,科學實施分類,精準研判企業信用風險。其中包括: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全面有效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統籌建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對企業實施自動分類。
(編輯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