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群
11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供銷合作社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產權清晰、管理規范、經營有效、監督有力的社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機制,社有資產對為農服務的支撐作用顯著提高、利用率穩步提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貢獻力量。
為此,《意見》明確,將圍繞開展清產核資、做好確權登記、保護合法權益、完善經營體制、加快資產盤活、規范資產處置、加強財務管理、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等九大任務對社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意見》要求,全面摸清社有資產家底,切實掌握資源、資產和資金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真實情況。到2025年底完成全省供銷社社有資產數字化管理場景建設,基本完成土地、房產等資產的確權登記工作。
《意見》指出,縣級以上供銷社要圍繞為農服務的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優化社有資本布局和結構;組建社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對所屬企業實施核心業務戰略管控和財務管控,承擔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推進基層供銷社重組改造,提升完善社有資產為農服務功能,使供銷社所屬企業和基層供銷社的經營服務更多向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方向集中。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