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昱
財政部網站12月15日發布《關于強化上市公司及擬上市企業內部控制建設推進內部控制評價和審計的通知》顯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有關要求,督促上市公司及擬上市企業(通知所指的擬上市企業,包括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完善內部治理,提升規范運作水平,財政部會同中國證監會決定推動上市公司及擬上市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建設,開展內部控制評價,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實施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
其中提出,各上市公司應嚴格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及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合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有關要求,持續優化內部控制制度,完善風險評估機制,加強內部控制評價和審計,科學認定內部控制缺陷,強化內部控制缺陷整改,促進公司內部控制的持續改進,不斷提升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目前尚未全面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上市公司,應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要求開展內部控制評價,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審計。
(編輯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