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許焱雄
7月1日晚間,福安藥業發布公告稱,合計持有公司5.3017%股份的股東山東只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只楚集團”)與煙臺市電纜廠(以下簡稱“電纜廠”)計劃從2019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6個月內通過協議轉讓、大宗交易、集中競價交易等方式減持不超過5.30%的公司股份。
根據福安藥業一季報顯示,只楚集團持有福安藥業2.79%的股份,電纜廠持有福安藥業2.51%的股份,合計持有5.30%的股份,分別為公司第7,第10大股東。而只楚集團為電纜廠主管部門,二者共同實際控制人為煙臺市芝罘區只楚街道只楚居委會。若以合計持有股份計算,二者合計為福安藥業第三大股東。
公告顯示,上述擬減持股份系2016年福安藥業與煙臺只楚藥業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認購而來。2015年12月,福安藥業發布重組預案,擬向只楚集團等6家對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其持有的只楚藥業100%的股權。該重組計劃于2016年4月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并于當年6月正式實現并表。6月25日發布的公告顯示,只楚集團與電纜廠持有的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為2019年7月1日。減持的原因為股東資金需要,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資料顯示,只楚藥業前身為煙臺第二制藥廠,1999年12月16日改制組建為煙臺只楚藥業有限公司,主營抗感染、血脂調節藥物及糖尿病藥物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導產品涵蓋抗感染藥物、血脂調節藥物兩大領域。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