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張曉玉
7月16日晚間,匯金股份發布公告稱,匯金股份與合肥匯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匯智”)已達成和解意向,并簽署了《民事和解協議》,約定匯金股份以1625萬元將持有的合肥匯璟先進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權轉讓給翟羽佳或翟羽佳指定的第三方,并于2019年7月30日前配合完成工商登記變更。
據了解,本次股權轉讓始于2018年。2018年5月8日,匯金股份與合肥匯智簽署了《關于轉讓對合肥匯璟先進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協議書》。按照協議約定,合肥匯智應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匯金股份支付實繳出資額第二期轉讓款678.75萬元人民幣及未繳金額對應股權轉讓價款1元人民幣,但截止2018年5月31日,匯金股份僅收到合肥匯智按照協議支付的首期轉讓款150萬元,并且在2018年6月1日,合肥匯智以投資人無法按照之前約定注入資金的原因,請求與匯金股份協商終止履行合同。在經匯金股份與合肥匯智多次溝通后,合肥匯智及相關連帶擔保人仍未能繼續履行協議。匯金股份遂按照相關合同條款,將合肥匯智以及相關人員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并申請了財產保全。
在2018年10月10日收到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后,合肥匯智與匯金股份仍在就此事進行溝通,最終在2019年7月16日達成和解。此次和解協議的簽訂,標志著匯金股份與合肥匯智長達一年多的股權轉讓糾紛終于劃上了句號。
公告還顯示,本次簽署和解協議及完成股權轉讓后,合肥匯璟將不再納入匯金股份的合并報表范圍核算,匯金股份將對歷年權益法核算部分進行沖回,同時合肥匯智支付的第一筆150萬元股權轉讓款作為對匯金股份的補償不再退回,預計此次和解將增加匯金股份2019年合并報表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金額約915萬元。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