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丁蓉 見習記者張美娜)6月12日,超訊通信發布公告回應近日有相關媒體提及公司供應商疑為上市公司關聯方的情況。
超訊通信在公告中表示,采用外協方式是通信技術服務業務行業普遍存在的情況。為應對通信技術服務行業市場環境變化,更好地實現成本管控、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于2020年決定將通信技術服務業務中的臨時用工、車租、施工協調和部分技術工作交由外協承擔,利用定額成本控制支出,發揮外協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成本控制優勢。公司利用該模式及時扭轉了通信技術服務業務的下降趨勢,實現了降本增效的目的。
經核實,目前公司與外協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系,亦不存在公司相關員工在外協供應商擔任股東或董監高或在外協供應商任職的情形。2020年,擬離職員工成立外協公司時,參與員工均為擬離職員工,不存在董監高在外協公司持股和任職的情況。2021年開始公司快速開拓IDC建設和算力相關業務,對技術和管理人員提出了新的需求,應公司要求相關人員完成與外協單位切割,不再與外協單位有股權和任職關系。目前公司與外協供應商不存在人員交叉任職,也沒有其他相關關系。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與外協供應商不存在關聯關系。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