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徐濤
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關于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公告為這些廣告代言人設置的“報到”截止日是2月10日——農歷除夕前一天,逾期將依法追責。我們相信,一些人會過不好年了,而更多的人,這個年或許能過得稍微舒心些。
這個甫一發布就掀起網絡熱議、迎來普遍點贊的公告,無疑再次強調了一些不容忽視的信息:其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會越來越快,依法治國不會容留“死角”。其二,收益與風險匹配,是需要被反復以各種形式強調的知識點,直至成為人們的習慣認知。其三,相關監管應會有所借力,監管的廣度、深度、力度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滿意度,應該取得一定進步。
一些演藝人員、公眾人物,只要有錢賺,不問東西、罔顧危害、胡亂廣告,這是個老問題。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非法利益,聘請這些人站臺打氣、強力推介,使老問題的危害又爆發了一次。不過,客觀而言,這應該有助于老問題的加速徹底解決。
即使單就《廣告法》而言,這些廣告代言人的行為或已涉嫌違法。廣告代言人應負的法律責任,《廣告法》第六十二條進行了單獨列示,違法者除了要被沒收違法所得外,還將被處違法所得一至二倍的罰款。如果某些廣告代言人與部分網貸平臺深度捆綁,“入戲”太深,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就要接受《刑法》的管束。
鑒于P2P網貸亂局危害甚大,對這些為部分網貸平臺“吶喊助威”的廣告代言人進行全面甄別,并對其中的違法違規者給予相應的處罰,不但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從促進法治國家建設進程的角度看,也是警示信號足夠強、推動效果足夠大的有力之舉。因此,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的這個公告,雖然字數不多,但分量不輕,激蕩出更為深遠回響的潛質很大。
類似的一個又一個老問題的解決,無疑會從底質上不斷強化全社會的信心;全社會有信心了,多少艱難險阻都難以磨滅前途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