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文 徐天曉
近日,港股上市公司承興國際控股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焦點。港股公司承興國際、A股公司博信股份實控人羅靜被上海公安刑事拘留,多家機構因與承興國際有過各類業務交集而被關注。其中中信建投、云南信托、光大興隴信托發布了相關澄清或者說明。
光大信托回應:
項目結束有權執行原狀分配
根據中信登的數據,包括光大信托、陜國投、云南信托等有多款信托產品涉及承興國際。暨云南信托之后,昨日下午,光大信托也進行了回應。
根據中信登數據,光大信托有3款信托產品涉及承興國際。不過從登記信息來看,其信托功能為事務管理類?!蹲C券日報》記者從光大信托了解到,3個信托產品由委托人自行核實應收賬款真實性,在項目到期結束時有權執行原狀分配。
光大信托的三款產品分別為“光大信托-廣州承興34號應收賬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光大信托-廣州承興37號應收賬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光大信托-廣州承興39號應收賬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三款信托計劃的首次登記日期分別為2018年的3月5日、3月6日和4月16日,存續時間分別為6個月、5.9個月和17.8個月。
光大信托表示,“三個項目均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委托人自行核實應收賬款真實性,我司作為受托人僅按照委托人代表指令進行操作,不承擔項目的實質風險。且根據合同約定,在信托合同到期無法兌付時,我司有權執行原狀分配,將信托計劃項下所持有債權返還給委托人。”
同時,光大信托稱:目前,我司業務團隊已向委托人代表發送輿情告知函,提醒委托人及時關注風險,并要求委托人代表提供有關下一步應對方案的指令。下一步,我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件進展,嚴格按委托人代表指令操作,切實履行受托人職責。
中信建投緊急澄清
除信托外,近日有媒體報道提及中信建投證券所屬的全資子公司中信建投(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國際”)與承興國際(2662.HK)的業務合作。
對此,中信建投7月10日晚間發布澄清公告表示,2015年,中信建投國際為China Base Group Limited擔任收購方財務顧問,收購香港上市公司Fittec(奕達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該筆交易于2016年完成。中信建投國際為China Base Group Limited提供了約7億港元收購融資額度,實際使用約5億港元;China Base Group Limited向中信建投國際提供了股權及約2億港元現金作為抵押品。China Base Group Limited的收購融資已于2016年全部還清,目前與中信建投國際無存續的融資業務及其他業務。